台北地院審理新光公主吳欣盈控告夫婿華南金少東林知延妨害秘密案,今天再次開庭,法官依檢方聲請傳喚吳欣盈作證,林知延的律師聲請將吳與另名男子曖昧照列為證據,並聲請限制同案被告閱覽,被法官質疑無法源,不過,法官後來接受檢方建議「恐有違善良風俗」,決定以不公開審理讓吳欣盈接受檢、辯詰問。林知延的律師團是於上月20日遞陳報狀,表示要將相關照片列為彈劾證據,律師並主張,欲列為證據的22張照片,是林知延於2013年8月間在家中自己購買的相機內發現,這些照片已在林知延與吳欣盈的離婚官司中作為證據運用過,「所以證據能力沒有問題」。根據林、吳離婚官司判決記載,林知延主張吳欣盈曾於2013年7月5日與全球青年領袖論壇的友人聚會,竟與一男子拍攝多張親密照片,吳被質問後,承認是新加坡籍男子「Weng」,吳欣盈還承認2人曾共同赴柬埔寨、英國、義大利旅行,也曾於波士頓、緬甸會面,而這件離婚官司由林知延提出,台北地院於今年5月一審已判決林敗訴。台北地院今天傳喚林知延、徵信業者林珮瑜、李榮全和律師劉宗欣等4名被告,並傳喚吳欣盈出庭作證,開庭前,林知延、吳欣盈先後抵達法院;林知延說「任何事都可以坐下來談」,吳欣盈的入場陣仗比林知延大,除了有女保鑣隨行,還預先安排3名便衣男保全擋駕,但吳開庭前後都沒有發言。林知延2011年迎娶吳欣盈,「王子與公主成婚」傳為佳話,兩人結婚2年多傳婚變,林訴請離婚,之後,吳欣盈發現座車被安裝GPS衛星定位器,控告林知延等4人妨害秘密罪,檢察官偵辦後將林知延等人起訴。林知延今天再次為被控妨害秘密罪出庭。記者王聖藜/攝影 分享 facebook 吳欣盈(左)今天為控告林知延妨害秘密罪由女保鑣陪同出庭。記者王聖藜/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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